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【2023】5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报名条件
已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,可向我校申请注册入学。
二、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
1、报名时间:
3月6日(0:00)起至4月12日(24:00)
2、报名方式:
网上报名或现场指导报名。
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(www.dlsczsjy.com),进入“单招报名”窗口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或于报名时间内每日8:30—16:00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。
3、志愿:
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。
三、注册入学计划
高中毕业生适用:
序号 | 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学制 | 办学地点 | 学费 |
1 | 460301 | 机电一体化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2 | 460303 | 智能控制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3 | 460306 | 电气自动化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4 | 500113 |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5 | 500301 | 航海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6 | 500303 | 轮机工程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7 | 500308 |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8 | 510205 | 大数据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9 | 520802 |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0 | 530503 | 关务与外贸服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1 | 540101 | 旅游管理(民航旅客服务方向)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2 | 550104 | 产品艺术设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中职毕业生适用:
序号 | 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学制 | 办学地点 | 学费 |
1 | 460301 | 机电一体化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2 | 460303 | 智能控制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3 | 460306 | 电气自动化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4 | 500113 |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5 | 500301 | 航海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6 | 500303 | 轮机工程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7 | 500308 |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13800 |
8 | 510205 | 大数据技术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9 | 520802 |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0 | 530503 | 关务与外贸服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1 | 540101 | 旅游管理(民航旅客服务方向)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12 | 550104 | 产品艺术设计 | 3 | 校本部 | 9800 |
四、注册审核与确认
网上志愿填报完毕后,需准备以下书面材料:
1、登陆我院招生就业网,下载并填写《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注册入学申请表》。
2、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、复印件(一份)和其他证明本人特长及优势的材料。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我院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注册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。符合注册生资格的学生,缴纳120元考务费后进行注册生面试。具体审查时间为3月6日起至4月13日。
五、通知资格审核结果
通过网站或电话通知审核结果。
六、面试考核
所有专业注册生均需现场面试。
考核时间:3月6日—4月15日
考核地点: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
分值:100分
考核结果:70分以上合格
考核内容:英语基础及语言表达
命题依据《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详见附件3。
七、录取方法
1、注册生面试成绩实行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。
2、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按英语口试成绩择优录取。
3、确定预录取名单: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,报我院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批准。
八、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、方式
确定预录取名单后,预录取结果将于4月26日在我校招生就业网站公示。
九、录取备案
1、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。
2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十、体检要求
1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学生报到后学校将安排统一体检。
2、航海技术体检要求:身高1.60米及以上;无色盲、色弱;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.0(0.1)以上,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.9(0.8)及以上。
3、轮机工程技术体检要求:身高1.55米及以上;无色盲;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.0(0.1)及以上,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.6(0.4)及以上。
4、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体检要求:身高1.55米及以上;无色盲;双眼裸视均能达到在4.0(0.1)及以上,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.6(0.4)及以上。
5、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体检要求:身高男生1.70米以上,女生1.60米以上;无色盲色弱。
6、旅游管理(民航旅客服务)身体要求:身高男1.73米-1.85米,女1.63米-1.75米;无色盲、色弱。
7、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身体要求:身高男1.70-1.85米,女1.62-1.74米;无色盲、色弱。
注:报考航海技术、轮机工程技术、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照《船员健康检查要求》(GB30035-2021)规定执行,入学后需经海事部门指定医院体检。
十一、领导与监督机制
1、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单招工作的监督及领导。
组 长:赵希男、崔学昶、吴鹏;
副组长:李赖志、马旭东、张伟、刘月鹏;
成 员:仲恒、臧爱清、李岩、周倩、邓婷、高鑫、张春阳、王洋、张保春、李争、李志亮、唐珍
监督举报电话0411-62685422。
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,集中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的重要问题。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负责单独招生日常管理工作。同时,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咨询工作组、宣传工作组、考务工作组、录审工作组、疫情防控工作组。
(一)报名咨询工作组
多渠道提供报名咨询服务,通过线上咨询、电话咨询、
到校现场咨询等方式,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,提供专业知识讲解,辅助考生做好相关报名工作。
(二)宣传工作组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,保证学校网站的正常运行,做好相关宣传工作,及时在网站及各大平台上发布单独招生的有关政策、程序、规定和工作进程;印制单独招生简章。
(三)考务工作组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、组织考试、评卷等工作;负责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结业成绩的测算。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我院命题考试管理办法,详见附件。
(四)录审工作组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;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;报名工作的组织;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备案;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。
(五)纪检监察工作组
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,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,严明工作纪律;追究违纪人员责任;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(六)疫情防控工作组
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。
十二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
1、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,按教育部第33号令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2、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,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、文化、健康等方面的复查。
3、被学校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。也不能调整专业。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、就业、专升本、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4、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
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,按月退费。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,按照《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》(辽价发〔2011〕53号)相关规定办理退费。
5、学校宣传方式
学校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招生简章发放进行单独招生宣传。
6、联系方式
学院地址:大连市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昌街1号;
邮编:116052;
联系电话:0411-62497477、62497484;
咨询QQ:1993243234、1990232358
网址:www.dlsczsjy.com
邮箱:dlsczsjy@163.com;
学校微信公众号: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服务号、聚焦大航。